从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管理部的答复意见中可知,交易猫平台采用的类似淘宝的担保交易模式,暂未发现交易猫存在无第三方支付牌照经营支付业务行为,故某A关于交易猫公司未取得第三方支付牌照,违法代收交易款项的上诉主张,与事实不符。
202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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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因账号冻结要求周某返还购买金币款项,其未能举证证明其损失系由周某造成,应当承担举证不能后果,故法院判决驳回原告李某的诉讼请求,并由李某承担案件诉讼费。
2022-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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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交易猫公司仅为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的服务提供商,并非案涉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根据《交易猫平台虚拟物品交易规则》第一条第三款的约定,因案涉账号转让产生的纠纷应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责任。现案涉账号被权利转让方找回,致使原告权利受损,原告应依案涉《账号...
2022-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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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账户内玩家充值的虚拟货币等网络虚拟财产依法受到保护。本案依法确立网络游戏终止运营时,玩家游戏账户内未使用的虚拟货币应按比例以法定货币形式退还的裁判规则,明确游戏运营商的合同义务责任,规范了网络游戏产业发展,保护了网络虚拟财产和游戏用户的合法权...
202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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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认为,被告提供网游在线交易服务,原告接受、使用该服务从事网游商品销售,双方之间网络服务合同成立、有效。根据被告网站规则,用户提取账户内金额对应资金,到账时间应为1个工作日。原告提交提现申请后,被告未按照公示的提现到账时效规则对原告的申请予以处理...
202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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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玩付费网络游戏,多次充值累计15000余元的行为,既不属于纯获利益的行为,也不属于与其智力、年龄相适应的行为,且事后未获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认,故该行为无效,被告游戏公司应将充值返还。
2021-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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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火烈鸟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在用户注册时采取了充分措施以保证注册人提供的身份信息与本人的一致性,宋某A得以成功冒用周某的身份信息注册和充值消费。综合考虑合同效力、双方的过错程度和损失情况,本院酌情确定火烈鸟公司向宋某A返还游戏消费的充值款9488元的60%。
2021-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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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九游公司作为提供网络游戏相关服务的平台,未尽可能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识别和阻拦未成年人使用成年人的身份信息、手机、银行卡进行账号注册和充值消费,同时,亦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限制刘某1所充虚拟货币被消耗,对案涉损失的造成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
2021-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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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案交易过程中,吴某1已满14周岁,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未经监护人同意实际支出1704 88元购买游戏账号的行为并不与其年龄、智力完全相适应,故交易猫公司应退还收取的服务费135 04元。
202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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