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用“外挂”游戏账号被封起诉遭驳 吉州审理首例“网游”财产纠纷案件

来源:吉安晨报 2014-12-14 18:44:49 阅读

  王国勇、刘丽、本报记者刘丽萍

  玩家畅游网络游戏,却疑因使用“外挂”被运营商永久封号。辛苦“练级”挣来的“装备”打了水漂,长期的“努力”也付诸东流。游戏里的虚拟财产能否用现实货币来衡量?使用“外挂”是否该被封杀?近日,吉州区法院对受理的首例因网络游戏引发的财产纠纷作出了一审判决。 “60后”痴迷网游用“外挂”遭举报

  “2014新游《XX传》今日加开新服,非RMB玩家首选,良心大作网游,升一级送XXX元。”随意打开某游戏网站,不时跳出的“私服”“外挂”标语充斥眼球,专业玩家乐此不疲,运营、开发商却是头痛不已。

  家住吉州区的张某出生于上世纪60年代,可他对网络游戏的痴迷程度却 不亚于现在的80、90后。去年5月,他在某游戏中心网站注册网络游戏《X龙传说》,网名“西门吹雪”。他游戏中享受着将其他玩家“砍落马下”的畅快。就在张先生玩得顺风顺水之时,其游戏等级也一路攀升。

  可几个月后的一天,张先生突然发现“西门吹雪”再也无法登录游戏页面。原来,有玩家声称其涉嫌使用外挂,并将其“超强战斗”视频截获后发至运营商,经后者确认,张先生的游戏账号被永久查封,解释原因为使用外挂(智能走位)。张先生被封号的消息还在游戏平台上进行了公告。

  玩游戏充值5万只好起诉维权

  玩了半年多,充值5万余元的游戏账号被永久封号,张先生为此心有不甘。此事经多方协商无效后,张先生一纸诉状将游戏研发商、代理商、运营商全部告上吉州法院。“注册游戏后,我先后充值5万多人民币用于购买装备及人物练级。”“真金白银换来了装备不能说没了就没了!”张先生在诉状中称,请判令三被告连带赔偿其财产损失80000元,并向其道歉、恢复名誉。

  近年来,中国网游市场依托于众多的最终用户群,在玩家们的推崇下,蛋糕越做越大,为避免淘汰出局,一般的网游均采取开发商研发、中间商独家代理、运营商推广应用的合作模式,独立经营,各取所专。但私服和外挂的介入,严重地破坏了游戏的平衡性。在网络空间虚拟化的背景下,这类案件有别于其他传统案件,依据张先生的计算机终端位于吉州区,符合“侵权行为地”的管辖条件,吉州区法院最终受理了这起案件。

  双方无法举证诉请被驳回

  自从账号被封后,张先生一直等着开庭,可要支持其诉请,还得用法律和事实来说话。虚拟财产能否用现实货币来衡量?损失如何界定?张先生也无法举证证明其虚拟财产损失价值80000元。游戏运营商以网络为载体提供游戏平台,张先生作为玩家参与游戏,双方已形成 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可否认,张先生对其游戏账号及账号内的虚拟人物、装备享有占有、使用、分配、处分等诸项权利,但作为该游戏平台和网络环境的管理者,要说玩家在游戏过程中存在使用外挂等违规行为并对其账号进行查封,也应当提供相应证据,可到庭的被告却以涉嫌商业机密为由未能举证。

  案件最终因双方不能举证,一审诉求被驳回。目前,该案现正在二审进一步审理中。

  记者手记:针对虚拟财产的特点,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存在以下难点,一是虚拟财产价值难以认定,二是虚拟财产权属存在争议时,往往难以举证,划分更是无法律依据。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对网络虚拟财产加以保护,虚拟装备价值无法用现实货币衡量和折算,网络虚拟世界的法律漏洞亟待填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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