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认为,被告人某A伙同他人以营利为目的,参与制作网络游戏软件并提供给他人赌博,并提供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服务,并参与利润分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依照犯罪时的刑罚,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辩护人关于被告人某A的行为应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违法所得认定证据不足等辩护意见不成立,不予采纳。
202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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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普陀法院审理了一系列关于“电竞小酒馆”的开设赌场案件。在电竞成为资本追逐的焦点与新的掘金地的同时,不少犯罪分子也以此为机,将其作为逐利的工具。例如,披着“电竞交流社区”外衣的非法赌博平台、电竞直播界面上的博彩信息等。
202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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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A、林恩结伙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
202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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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0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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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沈某A以营利为目的,在其经营的“激情碰撞台球室”内,设置1台捕鱼游戏机(共8个操作位)专门供他人进行赌博,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应予刑事处罚。
20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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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初,“陈某”等人在柬埔寨王国金边设立办公地点,租用他人的网络服务器,在“老骑士”、“传奇三”等私服游戏中植入NPC赌博插件,以“游戏元某”作为赌博筹码,通过“掷骰子、押大小”的方式进行赌博被控开设赌场罪。
202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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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营利为目的,在开设的电玩城营业场所内设有赌博功能的捕鱼机、丛林运动会等游戏设备,从事赌博活动,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
2020-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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