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9号)
2004年1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31次会议, 2004年11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9号)。以前发布的有关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自本解释施行后不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