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墟》状告《灵剑苍穹》等5款游戏侵权,疑因所提诉讼请求不当被一审法院全部驳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诉五款游戏并不是游戏《昆仑墟》复制权所保护的复制品,不构成对原告菲狐公司复制权的侵犯;不涉及《昆仑墟》游戏复制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因此公众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所获得的被诉五款游戏,不构成对原告菲狐公司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
灵剑苍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