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法院均有管辖权,原告可以择一起诉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与杭州无端科技有限公司、四三九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乐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案由:民事>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4)沪二中民五(知)初字第205号
原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原告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被告杭州无端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四三九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上海乐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院在审理原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与被告杭州无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端公司)、四三九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九公司)、上海乐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蜀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被告无端公司、九九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向本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被告无端公司、九九公司认为,乐蜀公司仅系涉案游戏的链接服务提供者,无端公司、九九公司与乐蜀公司之间无任何合作关系。现两原告将乐蜀公司作为本案共同被告提起本案诉讼,属于虚列被告、制造案件管辖连接点,规避地域管辖原则。无端公司、九九公司请求本院将本案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
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两原告以被告无端公司制作的网络游戏《生死狙击》(以下简称涉案游戏)侵犯了两原告对网络游戏《穿越火线》(以下简称涉案作品)享有的复制权、修改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告九九公司经被告无端公司授权,运营涉案游戏的行为,同样侵犯了两原告对涉案作品享有的复制权、修改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告乐蜀公司应知涉案游戏已经构成对两原告涉案作品侵权的情况下,搜集、编辑涉案游戏的详细资料,进而提供涉案游戏的推广链接服务,已经构成帮助侵权为由。主张三被告构成共同侵权,在本案中承担连带责任。两原告的上述诉讼主张明确,乐蜀公司在本案中并非虚列的被告。鉴于,被告乐蜀公司的住所地在上海市宝山区在本院辖区内,故本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两原告据此选择向本院起诉,并无不当。被告无端公司、九九公司的管辖权异议不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五条、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被告杭州无端科技有限公司、四三九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本案管辖异议受理费人民币100元,由被告杭州无端科技有限公司、四三九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各半负担人民币50元。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二O一五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