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电竞酒店向未成年人提供上网服务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 5月12日,宿迁市人民检察院诉被告某酒店管理公司向未成年人提供上网服务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判决被告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国家级公...
未成年人玩付费网络游戏充值15000余元,经法官耐心细致释法说理后游戏公司退还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玩付费网络游戏,多次充值累计15000余元的行为,既不属于纯获利益的行为,也不属于与其智力、年龄相适应的行为,且事后未获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认,故该...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日,最高法隆重举行了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成立大会,周强院长出席会议,亲自为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揭牌,并发表重要讲话。随即最高法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最高人民法...
未经监护人同意充值打游戏,法院判决游戏公司退费六成 本案火烈鸟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在用户注册时采取了充分措施以保证注册人提供的身份信息与本人的一致性,宋某A得以成功冒用周某的身份信息注册和充值消费。综合考虑合同效力、双...
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信息充值玩游戏,游戏公司承担次要责任监护人担主责 爱九游公司作为提供网络游戏相关服务的平台,未尽可能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识别和阻拦未成年人使用成年人的身份信息、手机、银行卡进行账号注册和充值消费,同时,亦未及时采取...
未经监护人同意买卖网络游戏账号,应退还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服务费 在本案交易过程中,吴某1已满14周岁,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未经监护人同意实际支出1704 88元购买游戏账号的行为并不与其年龄、智力完全相适应,故交易猫公司应退还收取的...
未成年人网络付费游戏诉讼中,父母有权以原告身份提起诉讼 本案上诉人(原审原告)张某A作为监护人,在未成年人的网络付费游戏诉讼中,有权利以原告的身份提起诉讼。未成年人作为第三人也参加了诉讼,有查明案件事实及处理案件的主体和...
无法证实与被诉方发生法律关系,法院以被告主体不适格不予受理 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言属于传来证据,无法证实起诉人袁某A与被起诉人北京瓦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了民事法律关系。据此,起诉人袁某A无法证明其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主体...
家长因小孩乱充值打网游起诉,法院裁定移送北京互联网法院 北京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北京市的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法院裁定本案移送北京互联网法院处理。